近日,甘肃省高级法院执行局、酒泉中院执行局和敦煌市法院执行局三级法院法官在敦煌市相关部门的配合、协助下,成功化解了一起长达13年之久的涉诉信访积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马某某系敦煌市月牙泉镇合水村村民,1998年因对敦煌市法院强制执行其拖欠农村土地承包费不满,先后多次赴省进京上访,经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协调处理过多次,上访人均不服,其丈夫及其子亦相继上访。省高院、酒泉中院、敦煌市政府及敦煌市月牙泉镇政府也进行过多次接访、多次协调处理,但上访人一直不满意,上访不止。
2011年8月14日,省、市两级法院执行局法官前往敦煌市对其信访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了解,与当地政府部门进行座谈,向以前参与该案处理的相关人员了解情况,走访近年来参与接访的月牙泉镇政府工作人员和该村的部分村民,了解到马某某由于长期上访,家庭生活受到了一定的影响,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同时也了解到马某某也有经过诚实劳动发家致富的想法。在此基础上,三级法院执行局法官与当地镇政府相关人员一道,给马某某做了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最终与马某某达成了如下罢访协议:一、马某某夫妇继续享受镇政府给予的低保待遇;二、月牙泉镇政府帮助和扶持马某某开办农家园,由镇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办理手续;三、省高院为马某某协调解决发展生产启动资金18000元。协议签订后,当地政府对三级法院联手、共同化解涉诉信访案件、解决多年困扰政府的老大难问题的做法表示感谢。信访人马某某激动地说:“没想到我的案件惊动了三级法院的法官,也从根本上解决了我生活上的困难,感谢党和政府,感谢三级法院法官,你们的工作真是做到家了,我若再上访缠诉,就无颜面对你们的艰辛工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