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积极响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军维权工作的通知》精神,分管院长带领执行局和临近军事基地的鼎新人民法庭工作人员,赴东风基地军事法院,在表达对军事基地法院干警慰问之情的同时,就涉及军人军属案件和军事基地双方当事人都属地方劳务人员的纯民商事案件的管辖、受理、协助等事宜进行了深入广泛地探讨和交流,并对过去审判实践和协助机制进行了回顾总结、充实完善,临近的军地两个法院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共同愿为处理好涉军案件,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创造周边和谐稳定的法制环境。
最近,金塔县法院审理并执行的原告董某诉被告卜某、薛某债权纠纷一案中,被告卜某就属河东里一部队的现役军人。审理中查明:
闫某申请执行南某借款纠纷一案中,闫某为转业军人,南某为军人家属。
金塔县地处河西走廊西北端,与我国河东里基地和东风基地及酒泉卫星发射相邻。因此,金塔县人民法院将处理涉军事基地案件、维护周边地区和谐稳定、保障各项发射任务和科学实验顺利完成,作为重要的司法职责,积极、慎重、稳妥地通过具体案件的处理来履行、实现。为了公平公正地处理涉军案件,做好涉军案件审判工作,金塔县人民法院专门成立了“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并明确了职责:一是负责审理涉及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权益的纠纷案件,做到依法、公平、及时、高效;二是强化调解,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三是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协助部队搞好法律宣传教育和法律咨询;四是依法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军人军属提请办理减、缓、免交诉讼费;五是加强与部队、军人军属联系,听取意见建议。金塔县人民法院“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职责的充分履行,为维护军事基地及外围环境、国防设施安全及军事通信安全、军人军属矛盾纠纷化解及维护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为在酒泉卫星发射中心顺利完成天宫一号目标飞行器和神舟八号飞船的发射任务营造了和谐稳定基础和安全法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