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司法,离婚无诉累,原、被告双方均表谢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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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司法,离婚无诉累,原、被告双方均表谢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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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10/19 11:37:05 阅读次数:2302

20121010,黄金周后的第二天,玉门市法院赤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因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结束了当事人长达三年多的离婚诉讼之路,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感谢。

刘某某与张某某于200911月经人介绍相识后,于同年1225登记结婚,因双方婚前相互了解不够,婚后没有建立感情,新婚不到一月,张某某就回娘家居住,不再与刘某某见面。刘某某也认为双方没有夫妻感情,于20104月在张某某娘家所在地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要求与张某某离婚,并要求返还30000元彩礼。张某某得知后,因无钱返还彩礼而离开娘家外出打工至今。期间刘某某多次查找也没有张某某音信,离婚案件也因无法向张某某应诉而被搁置。20129月,刘某某又以张某某下落不明满两年为由,向其住所地玉门市法院赤金法庭提起诉讼,要求与张某某离婚。玉门市赤金法庭受理后,主办法官认真地查阅了卷宗,慎重起见没有直接刊登公告,而是向张某某娘家核实张某某的下落,当得知张某某虽长年在外打工,恰逢十一黄金长假正在娘家探亲,主办人考虑到这种情况应将案件移送到张某某住所地法院审理,如张某某再外出而不告诉地址,还得刊登公告送达应诉手续,如果张某某同意由玉门市法院赤金法庭审该案,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减少了当事人诉累。即通过电话通知刘某某、张某某到庭,向双方说明了该案的审理程序,双方一致要求就由赤金法庭当天开庭审理。因双方性格、脾气不合,婚后一起生活不到一月后就长期分居长达三年之久,没有夫妻感情,很快双方就离婚事宜达成协议,案件以调解离婚方式结案。

因双方没有建立夫妻感情,但未离婚就无法再婚,三年来刘某某为离婚的事花费了很多财力及人力,张某某也为因担心无钱返还刘某彩礼且没时间处理离婚事宜,导致不能新的爱情而烦脑多年,案件调解处理,既减少了诉累,又解决了双方多年的烦心事,原、被告都满怀感激的多次言谢,并热情邀请法官去吃顿便饭,均被婉言谢绝了。法院干警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节约了司法资源,减少了群众诉累,在刚结束的佳节喜庆上又添和谐,又一次展现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动人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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