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法官倾力调解赔偿案 堂兄弟握手言和解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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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法官倾力调解赔偿案 堂兄弟握手言和解心结


来源:敦煌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责任编辑:王玲珍 王龙寿
发布时间:2012/12/25 8:53:06 阅读次数:2741

近日,家住甘肃省敦煌市肃州镇的梁氏兄弟二人来到法院,被执行人梁某某一次性交执行款32000元,申请人梁某也递交了和解执行协议,一起因用火不慎引发的财产赔偿案件就此了结。

   申请执行人梁某与被执行人梁某某系同门堂兄弟,关系融洽,两家院墙毗邻,被执行人梁某某家在东侧。201181114时许,被执行人梁某某家后院不慎起火,火势由东向西蔓延至相邻的申请执行人梁某及其他村民家,过火面积达800多平方米,多头牲畜被烧死,房屋、树木、农机等财物被烧毁,经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评估,火灾造成财产损失达六万余元。公安消防部门作出不排除被执行人梁某某家用火不慎引发起火的认定书。经村、镇调解未果,申请执行人梁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依法判令被执行人梁某某向原告梁某赔偿财物损失37611元。原、被告均对判决不服,都向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原被告系原告梁某弟关系,又是一墙之隔的邻居,在日常生活中本应和睦相处。因火灾造成双方都有损失,由此引发的纠纷应该互谅互让处理。原审认定事实清楚,使用法律适当,判处适当,依法驳回了上诉,维持原判。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梁某某态度强硬,强调火灾原因并不明确,自己也有损失,没钱执行,不愿意执行。执行法官多次找被执行人梁某某及其父母、亲属做思想疏导工作。在法院、在棉花地里、在被执行人梁某某的家中,执行法官数次督促被执行人梁某某执行,并结合情理、法理、道理给被执行人梁某某做思想工作,讲法律规定,聊亲情家常。终于,被执行人梁某某的思想认识有了转变,希望申请执行人看在堂兄弟的情意上适当予以让步,自己想办法筹钱。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法官的真诚努力下,梁家弟兄俩终于解开了心头的疙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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