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工“飞来横祸”,执行终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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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工“飞来横祸”,执行终获赔偿


来源:敦煌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杨立国、杜玉柱
发布时间:2013/4/7 3:27:37 阅读次数:2372

327,敦煌法院执行局法官和法警大队密切配合,快速执结了一起农民工雇员受害赔偿纠纷一案,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了申请人春耕生产能够及时进行。

2010317原告党某在农闲时受被告杨某雇佣运送农用物资,一次在给第三人孙某家装卸化肥等物资时,不料院棚坍塌,致使原告党某腰椎受伤,导致伤残,丧失部分劳动能力,2012年因赔偿事宜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党某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双方雇佣关系成立,判决雇主杨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7.5万余元。判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杨某所经营的个体农资销售部一次性无法给付全部执行款,而申请人党某住院治疗期间,各项费用和开支已经使这个本不富裕的家庭负债累累。眼下时值春耕,急于耕作的申请人党某依法申请执行,要求法院尽快强制执行,保证其能及时春耕。

面对焦急的申请执行人,在执行法官了解到该情形后,迅速启动执行联动机制,和法警大队联系一同到执行现场,分头采取行动。执行人员一方面安抚申请执行人,另一方面给被执行人杨某解读法律,透析事理,耐心地做思想工作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经过三天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用化肥、塑料地膜、农药、种子等农资抵顶部分执行款,并给付现金1.5万元的和解执行协议

 

辨法析理耐心细致做思想工作

 

 

帮助原告装运化肥等农资

 

 

法官助原告准备春耕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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