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践行司法为民的工作主题,以服务促执行,以真情促和谐, 全力化解执行难,尤其对部分执行标的大,当事人生活有困难的案件,多方协调、耐心疏导,最终使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化解了当事人因得不到执行而上访、缠诉的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冒某申请执行殷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殷某和冒某是同村关系很好的近邻,经常相互帮助务农,和睦相处,但天有不测风云,20011年5月4日,冒某帮殷某拉运棉包时,不幸被棉包砸伤腰部致腰椎骨折,经治疗最终落下高位永久瘫痪。
冒某将殷某告上法庭,在审理中经调解,殷某自愿赔偿冒某15万元,本案原本可以划上一个句号。但祸不单行,正在酬款的殷某却出了交通事故,造成额骨粉碎性骨折,虽经医院全力医治挽救了生命,因疗伤却背负了4万多元的外债,又成了一个残疾人,面对巨额赔偿,殷某没有能力支付赔偿金,他彻底绝望,完全丧失了生活的信心。
冒某生活也十分窘迫,在得不到赔偿的情况下申请法院执行,并多次上访缠访。执行干警多次到殷某家做耐心的疏导工作,鼓励他重新树立起生活的信心,并敦促其主动履行义务。同时积极做好冒某的说服工作。
这是一起双方当事人经济都非常困难的特殊案件,院领导了解到这一案情后,亲自到双方当事人家中慰问,亲民的举动感动了双方,营造了宽松的执法氛围,鼓起了被执行人的信心和勇气。
后通过多次协调,政府民政部门给付殷某救助金12000元,残疾轮椅一把,解决了当事人生活的燃眉之急。敫某感动的放声痛哭哽咽地说:“你们是人民的好法官,感谢法院。”
殷某虽然经济上遇到暂时困难,但家底比较殷实,殷某提出将家中的四轮机、三轮摩托车和经营的一眼机井折价抵顶给冒某,又将承包的12.8亩耕地的经营权转让给冒某 ,案件执结了。为了把好事办好,彻底解决冒某的后顾之忧, 执行法官到冒某所在的乡村协调,将冒某列入低保对象。这个案件的执行过程曲折感人。
这一案件的执结带给法官们的感触颇多,启示也深刻:人民法院和广大法官只要真心实意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把司法过程变为化解矛盾,促进和谐,服务群众的过程,像对待自己的亲友那样办案,让冰冷刚性的法律在每个案件处理中体现温暖的亲和力,案件当事人就能理解法院,配合、支持法院的工作,使案件化难为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