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敦煌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在执行法官多次积极耐心的调节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党某在申请人敦煌某汽修厂工作18个月时间,以劳务抵顶全部执行款共计58000余元。原本陷入困境的案件得以圆满执结,双方当事人达到了双赢,该案成为敦煌法院近年来第一起以劳务抵顶执行款的案件,为今后案件执行方法积累了良好的经验。
党某原系敦煌某汽修厂学徒,于2007年底因故被申请人辞退,2008年1月14日凌晨,年仅19岁的党某在与朋友王某饮酒后,因好奇心作祟,又加年轻气盛,酒壮其胆,利用熟悉申请人工作环境的便利,于该修理厂下班休息之际,将第三人交付该修理厂已经修好的一辆大众牌帕萨特小轿车开出试车,将车开至国道217线,由南向北行驶,至国道217线10KM+980M处,因车速太快,且酒后意识模糊驶下道路东侧,发生翻车事故,造成党某本人重伤、其朋友王某死亡、车辆严重损坏的重大交通事故。事发后,敦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经现场勘查确认,被告党某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辆未保持安全车速,应负事故全部责任。案件经敦煌法院审理,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党某有期徒刑两年。后原告起诉要求被告党某赔偿其垫付第三人的车辆损失款,法院判决被告党某赔偿原告56464元。
党某刑满释放后,原告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员多次去被执行人家中,耐心细致的做党某及其家人的思想工作,督促其尽快执行。经过了解得知,党某家是地道农民家庭,经济条件本来就不太宽裕,加之交通肇事事件发生后,为支付党某之友王某的死亡赔偿款,已经濒临倾家荡产,现在确实无能力执行;党某刑满释放后,去陕西西安的一家汽修技校学习了一年,上学期间的学费和生活费又花费了不少,毕业后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一直待业在家,没有经济来源。案件执行陷入困境当中。
正当大家为无法执行而苦恼时,一个大胆的想法浮现在执行法官的脑海中,既然申请人一方是汽车修理厂,而被执行人一方又是汽车修理技工,被执行人又一直待业在家,能不能双方各取所需,让被执行人到申请人处上班,以劳务抵顶本案执行款,这样一来,既可以解决党某的就业问题,又可以实现申请人的债权,真正实现双赢。但考虑到党某之前就因其他原因被申请人辞退,后又发生党某驾驶客户车辆发生车祸造成申请人的巨大损失,执行法官对刚刚浮现的想法不报太大希望。但是只要有百分之一成功的概率,人民法官们都要尽百分之百的努力。最初,执行法官先做被执行人党某的思想工作,党某同意用其劳务抵顶执行款的方案。当执行法官怀着一颗忐忑之心来到申请人处后,先和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沈某拉家常了解日常情况,询问有什么经营困难。当沈某提到现在会技术的汽修工难招时,执行法官慢慢引入话题,把之前考虑的抵顶执行方案告诉了沈某。一开始沈某坚决不同意,提出被执行人之前的过错,他们汽修厂是绝对不能再要被执行人的。眼见沈某态度坚决,执行法官给沈某分析本案实际情况和执行的难度,又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后,沈某表示需要考虑一下再做决定。后执行法官又多次到申请人处做工作,经过努力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党某在申请人处工作18个月,以被执行人劳务抵顶执行款,本案执行款全部抵清。后党某提出如果全部工资都抵顶执行款,那他的日常生活没办法正常进行。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实际生活情况,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争取下,申请人同意每月给被执行人发放生活补贴800元,解决了被执行人的后顾之忧。至此,一件起初陷入困境的执行案件,在执行法官穷尽执行措施,多方开拓新执行方法的努力下,圆满执结。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到了真正的双赢。
敦煌法院执行局干警历来重视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着力改进司法作风,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最高要求,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结合近期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切实加强全体执行干警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教育,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保持法院干警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发挥人民司法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为推动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