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金塔县人民法院鼎新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鼎新镇洪号村农民张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前往航天镇营盘村销售自家大棚蔬菜,在朱某家门前公路上停放三轮车,下车后,因未采取制动措施,加之公路路面高于居民点,三轮车自动滑行撞坏了朱某家的街门。为此,朱某扣下张某的三轮车,要求张某为其制作个原模原样的街门,双方发生争执。张某眼看三轮车无法追回,将要影响自己大棚蔬菜的销售,心中非常着急,在当地村委会和派出所几次调解无望的情况下,诉至法庭,要求朱某返还自己的电动三轮车。
案件看似鸡毛蒜皮,法官却认为群众利益无小事,在认真审查受理后,急事急办,当即前往案发实地,一边询问,一边查看现场,通过对被告朱某作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法官了解到被告朱某的心思在修建街门的讲究上,原来个别农户在修建街门时,非常注重门面样式,认为街门是招财纳福之门,街门被损坏冲撞了门神和财神,不吉利。在处理过程中,朱某要求张某赔偿损失900元,张某认为赔偿数额过高,不符合现实,只同意赔偿200元,而实际街门的修复费用约在300—400元之间,初次调解未能达成协议,案件处于僵持状态。
办案法官没有放弃,通过和朱某耐心交流,法官了解到朱某近年来财运不佳,对街门的损坏心理上存在障碍,法官在用法律的方法不能凑效的情况下,结合案件实际和公俗良序原则,以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开心”语言,灵活用运了心理学的方法,通俗易懂的释法析理,以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心理预期,解除了心病,道出了喜气,以“一车菜、一车财、车撞财门开,四方门、八方财、四季发财,赔偿400元,重新修复,重开财运”的诚恳话语,终于打动了朱某,因消除了心理障碍,飞来的横祸瞬间转为喜悦,朱某当即表示放行三轮车,同时做好妻子放行三轮车的思想工作,原告张某当场履行400元,双方握手言和,一场干戈被巧妙的化解了。
办案法官的巧妙办案手法,事后受到了当地组织和群众的一致好评,为更好地疏导当事人情绪纠结提供了一种新的办案思维,更为县域经济的稳步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