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解民忧 案结事了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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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解民忧 案结事了促和谐

——中东人民法庭注重调解、关注民生,稳妥审理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来源:金塔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殷振江
发布时间:2013/10/23 2:14:57 阅读次数:1816

金塔县人民法院中东人民法庭在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把“走向基层解难题、走近群众解民忧”真正落到实处。在民商事案件审理工作中,审判人员始终贯彻了调解优先原则,并充分发挥“三调联动”机制,力争以调解结案来实现当事人权利。截至目前,共受理民商事案件53件,调解处理50件,调解率达到了94.3%

中东人民法庭审理案件,从服务大局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深入群众调解办案,为当事人搭建起解决问题的沟通桥梁,以“案结事了”为最终目标。近年,农村因农作物受药害、水淹等引起的纠纷较多,且均发生在同村、同组群众和邻居之间,事发后当事人又不主动解决,容易激化矛盾,法庭为促进和谐、保一方平安,采取法庭进村组、法官入农户的方式,公开审理此类案件,并邀请村委会、司法所参与调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受到了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金塔县人民法院基层法庭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依法实行司法救助,全面落实诉讼保全、先于执行、预约立案、就地开庭、代办退费等便民措施,解决当事人的诉讼困难,让司法为民见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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