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敦煌市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辗转千里,风尘仆仆,冒着大雪奔赴新疆边陲的阿勒泰市,一举扣划被执行人存款70470元。至此,一件长达十年、申请标的额为九万多元的执行积案有了重大突破。
1995年,被告赵某承包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的县城搬迁工程,工程承包后,被告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原告袁某完成。工程完工后,经袁某多次催要,赵某陆续给付工程款,尚欠部分款项拒不支付,原告袁某遂于2011年诉至敦煌市人民法院。因案情复杂,原、被告双方分歧较大,本案经过一审、发回重审、二审维持,历时2年多,最终判决由被告赵某支付原告袁某九万多元。
本案于2004年3月立案执行,被执行人赵某已经不知去向,并将其在敦煌的所有财产全部转移一空,经多方调查了解,均没有任何执行信息和财产下落。案件执行暂时陷入困境,但执行法官并没有将之束之高阁,而是不停止对被执行人下落和财产的查找,保持常态化,通过银行查询等一系列措施试图有所突破。黄天不负有心人,在执行法官的坚持努力下,2013年11月15日,通过银行查询得知被执行人在新疆阿勒泰市某银行有存款七万余元,虽然与案件申请执行标的额仍有差距,但好不容易查得被执行人存款,不及时扣划,若要被执行人取走,之前所做的大量工作又全部枉费,执行法官立即向主管执行的院领导汇报情况,院领导当机立断,随即安排案件承办法官与另一法官即刻启程奔赴阿勒泰市进行扣划。时值周五下午,两位执行法官顾不得一周工作的疲乏,买好去新疆的火车票,连夜出发。因敦煌市与阿勒泰市之间没有直达的火车,执行法官在柳园与乌鲁木齐转了两次车才到边陲城市阿勒泰。怎奈天公不作美,一股强冷空气使北疆大部气温急剧下降,并伴有降雪,执行法官顾不得严寒大雪,没有做休整就立即赶赴银行。在银行工作人员的协助配合下,半天之内就办理了相关扣划手续。至此,执行法官一直悬着的心终于落下来了。整个执行过程虽然顺利,但还是出现了一个惊险的小插曲,在扣划之前,被执行人赵某取走了该账户中的2000元,要不是法院及时采取措施,该账户中的钱可能被全部取走,连银行工作人员也赞叹执行法官的敬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