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法院成功跨省执结一起借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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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法院成功跨省执结一起借款案


来源:敦煌法院 责任编辑:王玲珍、阎晓斌
发布时间:2014/4/24 10:04:40 阅读次数:1776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敦煌市法院将转变作风,践行群众路线的切入点对焦执行积案,着力破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4717日,甘肃省敦煌市人民法院的三名执行法官远赴河北省廊坊市,采用强制执行与促进和解执行并重的方法,执结两起民间借贷案件,执行标的额达314651元。

借款纠纷,诉至法院

被执行人吴某系河北省廊坊市人,廊坊市管道局退休职工。2000年以来,一直在甘肃省敦煌市和青海油田公司生活基地、青海省花土沟等地做销售保温材料及保温改造工程。20031月,吴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分别向王某甲借款219740元,王某乙借款85000元,约定还款日期到期后,王某甲、王某乙经多次催要未果。因被执行人吴某长期在敦煌居住,借贷行为发生地亦在敦煌市,王某甲在诉前申请法院将吴某在某油田公司的部分工程款予以保全。随后,王某甲、王某乙将吴某诉至甘肃省敦煌市人民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约定分期偿还,在2012115还清。逾期后,吴某又以工程未验收、工程款未结算等理由拖延履行。王某甲、王某乙于20122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逃避执行,陷入僵局

执行程序中,执行法官多次给被执行人吴某打电话、传唤其到法院,督促执行,吴某陆续交执行款30000元,法院将其在青海油田公司的工程尾款47667元强制扣划。此后,被执行人吴某一直躲避执行,电话里答应主动到法院执行,执行法官如约等候,最终都不见人。法院依法查询了被执行人吴某的财产状况,吴某在敦煌市及青海油田公司生活基地无房产登记,也没有车辆登记,只有在建设银行查到被执行人吴某的几个账户,并且只有一个账户开户地在敦煌,其他账户开户均在廊坊市,查询日的账户余额都不足千元。申请人王某甲、王某乙再也提供不出吴某的其他财产信息,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锲而不舍,柳暗花明

案件执行款没有全部执行到位,法官心头有负担,申请人王某甲、王某乙也隔三差五到法院催促执行,情绪越来越糟。功夫不负有心人,承办法官在多次查询了被执行人吴某在廊坊的银行账户余额后发现,账户一直在用,但是发生交易额度不大,逐渐发现了一丝执行信息。经法官调查得知,调取个人账户交易明细需到账户开户网点办理,异地银行没有此项权利。原来,吴某系河北省廊坊市管道局退休职工,每月都有退休工资和各种补贴、补助,数额不大,数额也不等,具体数额也不确定。要查询准确的财产信息,必须赴廊坊执行。

顺藤摸瓜,一波三折

47晚,执行法官们踏上了开往河北省廊坊市的火车。经过三次倒车,终于和廊坊市中级法院、广阳区法院执行局的同行们见了面。“全国法院是一家,执行工作需要互相配合”。廊坊市中级法院执行局蒙局长一句热情、豪爽的见面语,顿时赶走了大家行程的疲惫,打消了彼此之间初次见面的陌生感,更增加了大家执行该案的信心。49下午至10日,广阳区法院派遣的法警队高队长陪同敦煌法官们开始紧张有序的工作。先找被执行人吴某可能会“打草惊蛇”,法官们利用一天半的时间,查询了吴某在当地的房产、车辆登记、和5家银行的开户及余额情况。有价值的线索还是建设银行及邮储的账户,虽然余额仍然不足千元,但是法官们还是在最短的时间内冻结了被执行人吴某所有的银行账户。

接下来,该找被执行人吴某了。为了保险起见,先让在敦煌的执行法官给吴某打电话,继续督促执行,以此判断吴某是否在廊坊市,吴某在电话里声称还在廊坊。敦煌法院的法官们边找边打听,在一位热心老人的指认下找到了正在回家路上的吴某之妻,书记员紧跟其后看见吴某的妻子进了家门,这下才知道了吴某的住处。三人经过缜密分析,得出结论:被执行人吴某不在家中。还是怕“打草惊蛇”,大家继续在被执行人吴某居住的小区蹲守,观察过往行人,等着被执行人吴某的出现。此时天色已晚,如果晚上一直等,被执行人吴某可能会回家,但是晚上广阳区法院执行局和法警队有任务,无法配合,如有突发状况,仅就敦煌法院的三名法官强制执行有难度。最后决定第二天早六点半到被执行人吴某家中堵人。411早晨六点四十分,法官敲开了被执行人吴某的家门,出示证件并说明身份后,吴某的妻子不情愿的让法官们坐下,并打电话给吴某,让吴某回家。原来,吴某照顾其老母亲,昨晚上没有回家住。看着吴某惊讶的表情,法官们说:“我们大老远的来,就是王某甲、王某乙申请执行与你的借贷案,请尽快执行”。

双管齐下,促成和解

吴某声称没钱执行,自己也有困难,没有起诉到法院之前曾给两位申请人还过钱,就是没有证据。并表示自己也想还钱了结案件,但是数额太大,一时也凑不齐。法官们一方面给吴某讲法律,说道理,另一方面留在敦煌法院院里的法官做好申请人解答和安抚工作,当申请人了解到执行法官已远赴河北执行案件后,两人在原来申请执行数额的基础上做了让步,经过数十次的电话沟通,双方终于达成和解执行协议,由被执行人吴某在413日前一次性偿还借款15万元,两起案件执行终结。

但是,截止413日晚上十点,被执行人吴某的执行款依然凑不齐,案件再次陷入困境,法官们无奈之下只能在吴某的家中督促、劝解,终于,见办案法官如此执着,吴某之弟,了解案件情况后表示愿意帮助执行。414日上午,该案执行款15万元从廊坊的建设银行汇入敦煌法院执行款账户,等到下午四点多,确定执行款已经到账,法官们如释重负,拖着疲惫的身躯、脸上洋溢着成功的喜悦,踏上了回程的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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