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敦煌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执行协议,一起长达三年的房屋诉争纠纷顺利了结。
申请人高某是一位农民,被执行人谢某原系瓜州县某单位退休职工,被执行人张某(系谢某之妻),1998年,谢某所在单位修建分配职工福利住宅楼,谢某准备入住一单元三楼2号时,该楼房已由同事陈某夫妇居住,被申请执行人谢某、张某住进了分配给陈某夫妇居住的一单元四楼。2011年,陈某调离原单位时,将房屋转卖给高某,未等高某入住,被执行人谢某、张某强行住进了一单元三楼的楼房内。高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谢某、张某停止侵害、搬离房屋。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谢某、张某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迁出,并承担使用该房屋期间的所有费用。判决生效后,张某、谢某有意见,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并多次向上级各相关部门信访。申请人高某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