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升值,姐妹反目,法官倾心解恩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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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升值,姐妹反目,法官倾心解恩怨

金塔县人民法院成功调处一起多次信访的土地纠纷


来源:金塔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殷振江 张吉滨 胡雪琴
发布时间:2014/6/10 3:14:40 阅读次数:2075

金塔县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保持和弘扬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把公正司法、司法为民这一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的最大期盼作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人民群众热切期望的具体事情做起,尽心尽力为群众解决诉讼中的实际困难,让司法为民举措发挥实实在在的作用,产生实实在在的效果。

日前,金塔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就是在司法工作中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生动实践。涉诉当事人是同村亲姐妹。在农村土地第一次流转的时候,因姐姐要进城生活,加之当时土地当工纳税高,姐妹俩当时感情也尚好,随将自家的承包地给了妹妹耕种,没有书面约定租种时间及条件。此后的十几年里,农村土地经历了第二轮流转承包,姐妹俩的土地被村上按当时的政策重新划整予以分配。由于当时村干部与村民法律意识淡薄,工作疏忽、漏洞多,加之当时的社会环境下,许多村民进城都将自家承包地交由他人耕种,都未办理任何手续,致使姐姐在第二轮土地流转的时候未分得土地。直到2013,土地升值加速,姐姐想要回自己的承包地,发现早已全部登记在妹妹名下。姐姐坚持要妹妹归还自家土地,而妹妹坚持这土地是按国家政策承包给她的,双方各持己见,摆证据,互不相让,最后甚至大打出手,住进了医院,亲情彻底被摧毁。2013年初姐妹俩因土地纠纷发生矛盾,多次找村委会、乡政府请求处理,乡政府、村委会的多方调解都无法达成协议。后姐姐又将该争议的纠纷诉诸于县农牧局,20143月县农牧局答复该纠纷已超过仲裁诉讼时效不再受理,当事人在无望的情况下到县政府上访,后将此事反映到县群教办,经群教办讨论,批转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该案由中东法庭立案审理,法庭办案法官深入村社进行细致的走访了解。经过法官数日的调查取证,将十几年前的村小组人员找到询问情况,核实相关证据。发现此类案件在农村普遍存在,是历史遗留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将引发集体上访,增加社会不和谐因素,必须慎重对待。

法庭审理中,法官坚持以调解的方式化解这起亲情之间的恩怨,充分利用“三调联动”化解矛盾纠纷的的机制,邀请乡、村组人员参与调解,悉心向双方当事人说理讲法,千方百计寻求化解矛盾的突破点,选准争议焦点,对双方当事人做耐心的调解说服工作,终于使对簿公堂的俩姐妹的心结解开了,两人都留下了伤心的泪水,说出了让人感悟的亲情之言。姐妹互相谅解,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这一起因土地纠纷引发姐妹之间反目的案件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要求,完美的体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一件让人痛心的亲情恩怨,一场情法交融的审理过程,金塔县法院中东人民法庭的干警用一颗为民的心诠释了司法为民的真切含义,让受诉群众切身体会到了司法的温情和人文关怀,把司法的过程变为化解矛盾、促进和谐、服务群众的过程。拉近了人民群众与法院、法官之间的距离,使人民群众更加信赖人民法院和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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