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鼎新法庭,成功审执结4件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帮助农民工追回了自己的血汗钱。
张冯某、赵某、崔某、张某均系航天镇人,2013年4月,被告冯某雇佣原告为其承包的天然气入户架设工程施工,工程结束后,经核算,被告共计拖欠四原告劳动报酬9000余元,被告以暂时无钱为由,给原告打了欠条。后经各原告崔要,被告以工程款没有结算为由推托至今未付。原告向鼎新法庭打电话诉称了被告人雇佣原告从事劳务活动整个过程及其拖欠劳务报酬的情况,要求被告给付劳动报酬及违约金。法庭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及时电话预约各原告到庭后,认真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当即立案,并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就地开庭审理 ,在送达过程中,被告仍以工程承包款没有结算为由推托。法庭审理后查明被告在发包方处已经支付了承包费的实际情况,通过讲事实、讲证据,被告在铁的证据和事实面前无法狡赖,当庭全部履行了各原告的劳动报酬,使原告通过血汗钱及时得到了兑现,法庭的这种方便、快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及时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受到了当事人一片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