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句口角使得一人半身瘫痪,一人锒铛入狱,如此巨大的代价,不禁让人唏嘘。近日,瓜州县人民审结一起因索要工钱发生口角,致讨债方重伤的案件。
2016年5月8日17时许,马某在自家地里干活时,遇到被害人前来索要工钱,马某因农忙不愿理会,二人发生口角并厮打,厮打中马某持一圆头铁锹将被害人头部砍伤,经敦煌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的伤情构成重伤二级。
本案经法院主持调解,马某赔偿被害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7万元,被害人对马某的行为予以谅解。鉴于案发后马某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并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六十七条三款、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对被告人马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