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民禁毒宣传月期间,金塔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厉打击毒品犯罪,集中审理宣判4起贩卖毒品案件,从严从快判处犯罪分子4名,持续保持严打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打击了毒品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被告人何某、刘某、王某、肖某因贩卖毒品分别被判处管制一年六个月、拘役五个月、管制二年、管制一年六个月,并处相应罚金。
今年以来,金塔县法院共审结运输毒品、贩卖毒品等涉毒案件5件,判处犯罪分子5名,其中犯罪分子马某非法运输毒品海洛因435.94克,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通过对涉毒案件的集中审理宣判,并组织群众旁听涉毒案件庭审,当庭进行宣判,在震慑涉毒犯罪分子的同时,也起到了警示宣传教育的作用,通过典型的案例,使群众看到了毒品犯罪对个人、家庭、国家的重大危害,使广大群众认清了毒品的危害性,增强了群众自觉抵御毒品的能力,巩固并扩大了案件审判的社会效果,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