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依托优越的自然条件和地理优势,金塔县中东片区制种产业迅猛发展,已经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支柱产业。但制种产业技术含量高,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高效益的特点。因此,制种公司对制种种子的收购要求严格,种植回收合同尚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导致种植回收合同纠纷案件日渐增多。
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中东人民法庭受理原告陈某等四人诉被告某制种公司的四起种植回收合同纠纷案件,这四起种植回收合同纠纷案件是被告因原告提交的种子纯度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而未支付制种款引发。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对种子纯度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产生的原因,以及应由谁承担责任展开激烈的法庭辩论,在辨明是非的情况下,通过承办法官耐心的释法明理,再结合“面对面”及“背对背”的调解方式,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握手言和。至目前拖欠一年之久的制种款已全部履行到位,农民的辛苦付出得到了应有的回报,案件处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也为今后制种产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