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瓜州县人民法院通过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成功化解一起承揽合同纠纷,使原告主动撤回了起诉。
2016年7月18日,原告常某与被告某养生会所、被告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被告赵某签订承揽合同,工程价款为10500元。原告常某履行合同义务后,三被告拖欠工程价款余额5500元长达一年,原告常某向瓜州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7年9月25日,瓜州县人民法院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向三被告送达了法律文书,被告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收到诉状后,及时向其他二被告了解了事情的原委,称可以微信给原告付款。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引导下,互相加了微信好友,5500元工程款最终得以支付,原告常某主动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