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价值几千元的汽车轮胎,却让多年的生意合作伙伴产生隔阂,矛盾升级以致对簿公堂。近日,瓜州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经法官耐心调解,最终使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
原、被告系多年的商业合作关系,被告王某经常在原告甘肃某公司处进货(轮胎),因双方账目没有核对清楚,来往票据手续没有办理齐全,故引发了争议。庭审中,甘肃某公司要求被告王某立即给付轮胎款6722元,被告王某则辩称确有一部分钱没有结清,但不是原告所称的6722元,而是一千多元,因为之前被告将一条轮胎返还过原告,但是原告没有入账。
法官在了解案情后,考虑到双方为多年的合作伙伴,还要在以后的经营活动中常来往,并且原告的居住地在兰州,到瓜州县来参加诉讼会产生较多费用。而被告王某也拿不出充分的证据来证明之前返还过轮胎的事实。承办法官多次释法明理,最终做通当事人工作,原、被告就轮胎一事达成协议,由王某当庭给付甘肃某公司轮胎款4000元,从而成功化解了这起买卖合同纠纷。原、被告握手言和,齐声称赞现在的速裁体制确实好,方便诉讼效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