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门市人民法院花海法庭充分发挥少数民族陪审员及阿訇的作用,审结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2016年6月6日,原告苟某与被告马某经他人介绍,按照当地民族风俗举行结婚仪式,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因双方性格差异及家务琐事,经常发生矛盾,夫妻感情逐渐破裂,苟某随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案件受理后,因马某在新疆务工,无法及时到庭应诉,为此,苟某及其家人曾多次到法庭质问法官,并向酒泉中院信访。
办案中,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性,办案法官主动出击,通过微信聊天说服马某到庭应诉。无奈,调解中苟某与马某家人发生争吵,马某被家人带走,后办案法官又多次到马某家中做工作,但其家人拒不配合,并产生抵触情绪,马某也再次返回新疆务工,致使案件又一次陷入僵局。
一时的打击、挫折,甚至当事人的误解,并未使案件的处理中断。办案法官开动脑筋、另辟蹊径,随邀少数民族陪审员以及当地有威望的阿訇到被告家中做工作,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通过人民陪审员及阿訇多次耐心细致地解释法律规定,被告的家人同意让被告回来处理该案。
处理过程中,法官再次分析案情,找准矛盾焦点,平衡双方利益,消除不满情绪,真正使矛盾得到化解。办案法官将案件的焦点定位在夫妻矛盾严重及马某因给付彩礼过高导致生活困难,产生不公平感和不满情绪上,再经过办案法官、人民陪审员及当地阿訇多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说服教育,双方同意离婚,并返还部分彩礼。至此,本案得到圆满的解决,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少数民族陪审员及阿訇有独特的解决问题的优势,花海法庭通过充分发挥此项作用,使得十余起案件得到了良好的解决,较好的维护了当地的稳定和谐,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