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张某等32人诉某公司32起加工合同纠纷在玉门市人民法院第六审判法庭集中公开开庭审理。
32起案件都是张某等人将小麦送至某公司,某公司收取加工费,张某等人按约定支取面粉和麸皮。后由于某公司经营不善,现已无法继续生产,剩余面粉和麸皮无法正常支取,为维护合法权益遂起诉至法院。
玉门市法院受理该批案件后,考虑到该批案件的原告全部为农民,被告为某公司,涉案金额不大,法律关系较为明确,具有共同的属性,二个办案团队的法官决定送达后集中开庭审理。
1月17日早晨32名案件当事人按时到法庭进行开庭审理,经过办案法官一天的努力,最终该批案件当事人全部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得到合理解决;同时集中处理过程中,全部案件当事人都旁听了案件的处理过程,使办案过程更加透明公开,裁判尺度更加统一标准。
该批案件的及时处理,不仅是对司法改革后,办案团队之间配合的一次检验,更是对玉门市法院司法公开、阳光司法承诺的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