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花海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原告康某系个体业主,经营农资产品,被告李某等人系农场主,名下有1000余亩地,双方自2013年左右开始合作,关系较好。近几年,因李某等人种植的枸杞及其他农作物行情下跌,致使李某无力支付拖欠康某的农资款,而康某也因拖欠厂家的农资款被厂家起诉至法庭,三方陷于不良三角债关系。康某多次向李某催要农资款,李某以各种理由一拖再拖。无奈之下,康某一纸诉状将李某及其儿子、儿媳妇等5人起诉到法庭,并申请法庭将李某等人名下的楼房、门店、车辆等财产查封。
因李某在当地也是小有名气,很注重自己的声誉,得知自己被起诉,楼房等财产被查封后,李某恼羞成怒,对法官说:“让他起诉去吧,我就是有钱也不给他,我看他能把我怎么样”。
考虑到康某与李某是多年的合作伙伴,且李某等人并非故意拖欠农资款,而是因为近几年经济不景气,李某无能力支付,于是法官想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双方的矛盾。法官归纳了原、被告双方的争议焦点,并了解到最近李某正在银行办理贷款,便从情与法的角度帮李某等人进行分析,告诉李某等人,拖欠康某的农资款是事实,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约,且由于其拖欠行为,导致康某无法按时给厂家支付货款,现供货商已将康某起诉到法院,如果李某再认识不到问题的严重性,将承担严厉地法律后果。接下来,法官又做康某的思想工作,二人曾是多年的合作伙伴,李某等人是其大客户,李某并非故意不给钱,确实因为今年经济不景气,才一拖再拖,导致双方对簿公堂,现在李某正在办理银行贷款手续,等贷款审批下来,其拖欠的农资款也就自然还清了,不要因为暂时的困难,影响了双方的合作,希望康某在货款数额和还款期限上做出让步。最终,经过法官的倾情调解,李某等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等银行贷款审批下来就给付。康某也作出一定的让步,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庭后康某和李某均表示,还要签订今年的供货合同,双方继续合作下去。
至此,一起标的额达122万元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