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法院:公婆儿媳对簿公堂 法官深入调解拥抱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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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法院:公婆儿媳对簿公堂 法官深入调解拥抱言和


来源:金塔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殷振江
发布时间:2018/4/3 8:50:54 阅读次数:3182

 

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团队审理了一起继承纠纷案件,案件当事人为公婆儿媳关系。2004年,向某某与王某自愿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个孩子。2017年8月,王因交通肇事死亡,经交警部门调解处理,确定侵害人向受害人向某某(死者王之妻)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停尸费、交通费、住宿费、抢救费、老人赡养费、小孩抚养费、精神抚慰金等费用合计124万余元。公在分得18万余元赡养费后,又向本院提出诉讼,要求其儿媳及孙子再分配给她44万余元

由于该案诉前当事人曾多次找亲朋好友、社区进行调解,均未能达成协议,且当事人之间对立情绪愈发严重。再加上继承纠纷涉及人身和财产关系,关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若处理的不好,将引发信访案件或转化为刑事案件。在案件受理后,审判法官一方面深入社区调查取证,了解案情,核实相关证据,在庭审过程中对双方争议的问题进行了当庭举证、质证、并一一进行分析认定;另一方面,从亲情角度进行积极调解,最终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拥抱言和,使亲情得以维持一场情法交融的审理过程,法官用一颗真心诠释了司法为民的真切含义,让受诉群众切身体会到了司法的温情和人文关怀,把司法的过程变为化解矛盾、促进和谐、服务群众的过程,充分体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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