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州法院:赊购农资酿纠纷 法院速裁快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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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法院:赊购农资酿纠纷 法院速裁快履行


来源:瓜州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唐苑
发布时间:2018/4/4 10:58:54 阅读次数:3263

 

近日,瓜州县人民法院速裁采用小额诉讼程序成功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16年3月10日,被告崔某在原告刘某经营的店内赊购价值14120元的农资,并在销货清单上签字确认,后经原告刘某多次催要,被告崔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诿,引起纠纷。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崔某辩称,赊购农资的事情属实,但是自己已将全部货款付清。但是当主审法官要求被告向法庭提交给付款凭证时,被告却又改口称:原告提供的销货清单上没有自己的手印,而且与原告在之前的经济往来中,双方也没有出具任何经济手续所以自己不承担给付货款的义务。

速裁庭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均认可赊购农资的事实,并有被告崔某签字确认的销货清单可证明。崔某在辩称中所述已将农资款付清的事实,未向法庭提交证据证实,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最终判处被告崔某给付原告刘某全部货款。当天下午,被告将全部案件款主动交纳至法院,案以判决的方式圆满执结。

据悉,瓜州县法院速裁庭自设立以来,本着方便当事人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原则,合理配置司法资源,切实提高了小额诉讼案件的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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