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瓜州县人民法院快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崔某与被告甘肃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冻结了甘肃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的账户,之后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经审理查明,2013年至2017年,被告因修建瓜州县某住宅小区,赊欠原告的水泥、腻子粉等建材材料款共计347475元,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未予支付。
庭审中,被告对欠款数额予以认可,法庭考虑到被告公司近年受市场影响,资金周转困难而欠款的原由,遂主持双方进行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分批给付原告欠款,并主动承担了案件受理费、保全费2370元。协议达成后,原告考虑到与被告的长期合作关系,为确保被告公司正常资金往来,主动申请提前解除了对被告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措施,该案得以快速调解结案。
长期友好合作是以相互信任为原则,该案原告为确保案件款落到实处,诉前申请保全了被告公司的对公账户;案件调解成功后,又基于双方相互信任的合作基础,在被告承诺的还款期前,申请提前解除了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