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姐与杨妹是隔壁邻居,因为一点小事,双方发生纠纷,杨妹伤了赵姐,双方对簿公堂,经肃州区法院银达法庭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杨妹当庭赔偿赵姐医疗费1200元,双方握手言和。
赵姐与杨妹是同村同组村民,又是一墙之隔的邻居,平时关系倒也正常。2017年4月13日早晨,赵姐在大门外放置了一根木头,多半占用自己门前的地方,少部分占用了杨妹门前的地方,杨妹嫌妨碍自家的拖拉机出行,就挪动了木头。当日下午,赵姐又将木头移回原地。杨妹上前质问,双方发生争执,一言不罢,两句不休,越吵越凶,以致发生肢体冲撞,你推我拉。双方家人出来,都不冷静,不是息事宁人,而是火上浇油。赵姐要进杨妹家里要说法,杨妹将其推倒,赵姐受伤住进了医院。自从赵姐住进了医院,两家彻底结下了疙瘩。经派出所处理、村委会调解,双方都各执一词,互不让步,赵姐感到气不顺,将杨妹告上了法庭。
法官讲法律、释法理,从民法的一般规范到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到邻居和谐相处的便利和益处,双方当事人各自认识到了自身的不理智,杨妹当庭赔偿了赵姐的医疗费,赵姐放弃了误工费、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2018年,肃州区人民法院加大侵权纠纷调处力度,基层法庭以普法助推调解,民事纠纷调撤率连续三年以年均6.4%的比例提高,其中,银达法庭相邻权纠纷调解率达到了72%,当庭执行率达到了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