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7·18"特大杀人案在玉门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网站首页 » 以案释法

玉门"7·18"特大杀人案在玉门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来源:玉门市法院 责任编辑:王晓风
发布时间:2018/5/8 5:58:35 阅读次数:7910

5月8日,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在玉门市人民法院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玉门"7·18"特大杀人案,被告人张小君因涉嫌故意杀人被提起公诉。

1807.jpg

酒泉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酒泉市司法局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出庭为张小君进行辩护,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依法出庭提起民事诉讼,玉门市公安局干警、普通群众二十余人旁听了案件的庭审。

1795.jpg

公诉人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小君因家庭矛盾纠纷于2017年18日凌晨0时50分许,残忍的将岳父、妻子、侄子、儿子杀害,将岳母、兄嫂致伤,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的严重后果,其作案手段极其恶劣,社会影响巨大,以故意杀人罪依法提起公诉。

庭审过程中,经过发问、举证质证、辩论、最后陈述,审判长宣布案件的基本事实已查清,对于无争议的证据将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对于存在争议的事实及证据待合议庭评议后决定,因本案案情重大,该案延期宣判。

该案的审理过程在中国庭审公开网(http://tingshen.court.gov.cn/live/2144736)全程直播,同时由于该案案情重大、影响恶劣,为保障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玉门市人民法院党组和玉门市公安局多次协调、精心部署,玉门市人民法院法警大队提前做好庭审保障预案,周密安排,同时玉门市公安局特警抽调精干力量,全程协助法警大队全力保障庭审安全。

 

 

甘肃法院网版权所有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建宁西路1950号
邮编:730070 E-mail:gsgyxcc@163.com

陇ICP备10200000号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