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快速调处5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并当庭全部执行完毕。
2016年夏天,王某承包了某建筑公司的建筑工程,吴某、李某等人受雇王某为其提供劳务,从事灌注混凝土工作。工程结束后,2016年11月4日双方进行了清算,王某拖欠吴某、李某等人工资共计29980元,王某向吴某、李某等人每人出具欠条一份,约定于次年2月底前付清。后被告未能按约付款,引起吴某、王某等人的诉讼。
该案受理后第二天,法官及时通知双方开庭,并将5案合并审理,在法庭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当庭将拖欠的近3 万元劳务费全部以现金方式支付吴某、李某等人,吴某、李某等每人当庭拿到数千元劳务工资,脸上露出了开心的笑容,连声说谢。
金塔县法院对上述5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高效、快捷处理,让农民工当庭拿到了拖欠3年之久的工资,很好的化解了双方的矛盾纠纷,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原则,为“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百日会战”又添新彩。
通过该案,也提醒广大农民工朋友,在与雇主形成劳务关系时,首先要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其次在发生纠纷后,能够理性的处理矛盾纠纷,避免因为言语过激引起不必要的矛盾纷争;再次,发生纠纷后,应当勇于拿起法律武器,寻求法律的帮助,通过司法部门处理才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