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人民法院使用“圆桌法庭”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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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市人民法院使用“圆桌法庭”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来源:玉门市法院 责任编辑:刘旭
发布时间:2018/7/4 7:02:37 阅读次数:2855

 

2018年7月4日上午,玉门市人民法院通过“圆桌法庭”模式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加强了对失足未成年人的司法关怀。

2018年5月8日9时许,被告人李某(女,17岁)在一家理发店工作期间,趁店内无人之际,盗取店主吧台抽屉里钱包内的银行信用卡,后从ATM机取款10000元。5月11日,李某到玉门市公安局投案。案发后,李某亲属退赔了被害人全部损失。

庭审中,法官、公诉人、指定辩护人及未成年人共同围坐在一起,在宽松平和的氛围中对李某进行了“互动式”审判。在法庭上既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关爱和呵护,又使李某深刻认识到触犯法律的严重后果。李某在“圆桌法庭”上表示坚决改掉自身不良习气,积极、阳光面对生活和社会。

法院本着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治为辅的原则,依法对被告人李某适用了非监禁刑并当庭宣判。宣判后,法官再次真诚地对李某进行谈心帮教,希望她认真汲取教训,真心悔改,平日里要学法守法,不要辜负家人亲友的关爱和希望。珍惜青春,爱护自我,用自己的双手创造美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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