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州县法院:夫妻吵架互不相容 法院调解和平分手

网站首页 » 以案释法

瓜州县法院:夫妻吵架互不相容 法院调解和平分手


来源:瓜州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俞静
发布时间:2018/7/26 11:15:09 阅读次数:2894

 

近日,瓜州县法院受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原、被告婚前相识时间较短,仓促结婚。婚后发现双方性格不合,矛盾凸显,从而导致夫妻感情出现裂痕。最终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双方协议离婚,和平分手。

原告曹某与被告康某于2012年经人介绍相识恋爱。2013年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2013年年底,原告生育一子。因婚前双方相处时间较短,相互缺乏了解,婚后发现双方性格严重不和,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也无法好好沟通,互不信任。2015年,原告因遭到被告殴打回了娘家。原告回娘家后,被告对原告不闻不问,也不让原告看孩子。2016年,被告曾经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提出离婚诉讼,原告考虑到孩子小,没有同意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自2015年原告离家后,原、被告一直分居,互不关心和联系。2018年3月,原告无法忍受这种冷漠的夫妻关系,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婚生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承担抚养费500元;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要求被告支付原告生活困难经济帮助金2万元。

瓜州县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虽结婚时间较长,并生育一子,但由于婚后双方不能互谅互让,因琐事时有争执,加之双方不能妥善处理夫妻之间及家属之间的矛盾,互不信任,长期分居,至夫妻感情出现裂痕。虽经办案法官对原、被告耐心说服和劝导,希望双方能重归于好。但经过数年的打闹与纠葛,原告厌倦了这段婚姻,坚持要求离婚。最终,在法庭的主持调解下,原、被告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和平分手。

甘肃法院网版权所有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建宁西路1950号
邮编:730070 E-mail:gsgyxcc@163.com

陇ICP备10200000号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