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没想到,这么热的天气,大老远的,你们还跑到地头,真实惭愧,到家里去凉快一些”殷某十分意外且面带惭愧的连忙说着。
近日,下西号乡的田头有这么个场景……在一起因喷洒农药致使相邻土地枸杞受损的案件中,由于地块较远且没有车辆通行的道路,法官顶着烈日乘坐当事人的三轮车前往调查。
该案的起因为原告承包15亩地种植枸杞,其中有13亩枸杞地与被告的土地相邻。2017年5月份,被告在自家麦地喷施除草剂时将药不慎喷洒到与其相邻的原告种植的枸杞树上,致使原告的13亩枸杞遭受损害。双方因此事,经由村委会调解,由被告购买解药进行补救,但效果均不显著,致使被农药侵害的枸杞树收产受到了严重影响。经下西号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故原告诉至法院,希望维护其合法权益。
在田间,法官通过实地察看地块、了解枸杞受损情况,通过双方的陈述了解当事人的真实想法,为此案的处理奠定了较好的基础;法官见此情形,及时通过解释相关法律条文展开调解工作,但由于双方当事人对损失数额的分歧较大,坚持己见不动摇,调解工作无法继续进行。
虽然此案未能在田间调解成功,但法官挽起裤腿,卷起袖子,深入田间地头,设身处地的为群众排忧解难,即使口干舌焦腹中饥,也要通过摆事实、讲法律,竭尽全力处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此案的情形只是玉门市法院日常工作的部分,还有许多类似的情形每天都在上演,这也充分说明了,玉门市法院的法官们将司法为民、司法便民体现在每一起案件中,努力解决着关系当事人切身利益的问题,践行着让人民群众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