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亲姐妹,却因妹夫借款不还导致两姐妹对簿公堂。近日,在瓜州县人民法院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原、被告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使两姐妹再续亲情。
被告赵某系原告赵某某的妹妹,被告吕某系原告赵某某的妹夫。2014年至2017年,被告吕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多次向原告借款,截止2017年8月13日,经双方算账,被告共计借款51471元。2017年8月,二被告为偿还银行贷款,再次向原告借款80000元。原告为帮助被告周转资金,向他人借了高利贷80000元。2017年10月,被告给原告出具了96000元的欠条,其中包括16000元的利息。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借款,被告推拖不还。2018年1月,原告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吕某偿还借款本金147471元,支付利息9920元,并要求被告赵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瓜州县法院的法官受理该案后,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在庭前和庭后多次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终于融化了冻结在两姐妹间的“坚冰”,促成原、被告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吕某、赵某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31471元,支付利息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