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法院:巧用微信化纠纷,案结事了赢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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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法院:巧用微信化纠纷,案结事了赢实效


来源:敦煌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马新炜
发布时间:2018/8/2 8:51:29 阅读次数:3149

 

随着新媒体时代的来临,“互联网+”在人们生活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法院工作也在与时俱进,近日,敦煌法院巡回法庭法官通过手机微信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原告李某、徐某与被告达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二原告系母女,达某曾于2014年向李某之夫徐某某借款10000元未偿还,后徐某某于2016年因病死亡死亡,李某多次催促达某偿还借款,但达某一直推脱拒付,李某遂将达某起诉至法院。

该案立案后,根据原告提供的被告地址,无法找到被告达某,后以邮寄方式送达开庭传票等案件材料,由达某其妻代收。在通知的开庭时间当天。被告达某未到庭参加诉讼,依据法律规定,案件本可依法缺席审理,但巡回法庭法官经过了解案情,认为该案事实基本清楚,争议标的额不大,存在调解的可能性为实际解决案件,经原告认可后,巡回法庭法官将被告达某加为微信好友,首先通过微信对被告达某的身份进行确认,接着将原告的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告知被告达某,然后对案件事实进行查明,最后经过法官在电话与微信中的耐心调解,被告达某承诺了还款期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至此,这起民间借贷案件以微信沟通的方式圆满审结。

通过手机微信沟通协商,与传统的调解相比,跨越了时间和空间的障碍,这种创新办案方式大大缩短了案件审理期限,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省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并且能够有效的化解矛盾纠纷,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实现案结事了,营造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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