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州县法院:法官判决加调解,赡养纠纷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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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县法院:法官判决加调解,赡养纠纷终解决


来源:瓜州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程万兵 俞静
发布时间:2018/8/9 3:08:01 阅读次数:3028

 

近年来,瓜州县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的各个环节处理了一大批民事纠纷案件。近日,该院民一庭法官在判决作出后仍圆满调解了一起准备上诉的赡养纠纷案件,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原告潘某系被告陈甲、陈乙、陈丙、陈丁的母亲2017年底,为照顾好母亲陈甲、陈乙、陈丙、陈丁四人达成协议,约定每人每年承担赡养费12000元,用于母亲潘某生活、医疗等费用潘某随陈甲一起生活,潘某的存款子女给付的赡养费由陈甲管理。协议达成后,陈乙、陈丙、陈丁按约各向陈甲给付了赡养费12000元。后潘某在陈甲监护期间生病住院陈乙、陈丙、陈丁认为陈甲对母亲照管不到位,陈丁便将母亲接回自家照管,双方发生纠纷。2018年6月,潘某提起诉讼,要求四个子女每人每年支付赡养费12000元;要求陈甲退回陈乙、陈丙、陈丁已经支付的赡养费36000元;要求陈甲返还存款。庭审中,被告都要求照管原告,相互争执不下,法官调解未果,后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子虽然判决了,但法官心里始终还压着一块“石头”,双方当事人的问题并未得到真正解决。案件宣判后,部分当事人希望法官能够调解解决。为了彻底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承办法官在判决作出后再次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不厌其烦地给双方分析现状,晓之以法,动之以情。最终,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妥善解决了老人的赡养问题。至此,该案圆满解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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