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王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于今年6月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现因违反取保候审相关规定,金塔县院决定将其逮捕。
近日,王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侦查终结后,移送起诉至金塔县法院,该院受理后,多次通知被告人前来领取起诉书,但其拒不到庭,后该院工作人员亲自前往其家中,向其送达了起诉书以及开庭传票,再三告知其开庭时间。9月5日,公诉人、审判员、书记员都已在法庭做好开庭准备,王某某却始终没有到庭应诉,其行为严重妨害了审判活动的进行,法院遂决定下发逮捕通知书,由公安机关依法将其逮捕。
本案中被告人王某某醉驾违法犯罪在先,同时在取保候审期间又违反相关规定,虽不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被告人,但其拒不到庭的行为严重影响了诉讼活动,损害了司法权威,致使审判程序无法顺利进行,最终被法院依法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