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法院:“90后”利用支付宝诈骗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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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法院:“90后”利用支付宝诈骗被判刑


来源:金塔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马强 张晓
发布时间:2018/9/20 8:51:19 阅读次数:3759

 

“90后”利用支付宝四处诈骗,终难逃法网。日前,被告人马某某因诈骗罪被金塔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被告人马某某是一名“90后”,熟悉使用微信、支付宝等当下流行的电子支付方式,2018年3月16日至4月24日期间,其通过支付宝“确认转账信息”截图的方式,利用支付转账至银行卡24小时到账的时间差,诱使受害者给他微信转账套换现金,骗取他人信任,实施多起诈骗,共计骗取他人钱财9000元。

金塔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法官在此提醒: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微信、支付宝等社交APP广泛应用于日常生活中,这些APP在方便人们生活的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大家在使用时一定要谨慎,尤其是涉及到转账等金钱操作时,一定要认真核实对方身份,仔细确认收款信息,确保自己的财产安全不受侵害。另外,当发现合法利益受到损害时,切记不要因金额少或碍于情面而不了了之,使违法犯罪人员继续行骗,损害更多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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