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法院:欠钱不还引纠纷 法官调解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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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法院:欠钱不还引纠纷 法官调解促和谐


来源:金塔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孙琰玲
发布时间:2018/11/7 4:44:09 阅读次数:2831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不如对门,当你身处困难时,朋友往往能帮你解燃眉之急,慷慨相助。但如果利用朋友的信任做“老赖”,往往会导致友谊的破裂,甚至对簿公堂。

被告魏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原告李某借款40000元,借款期限1个月,并承担相应利息。后被告魏某偿还20000元。下余20000元未能偿还,原告多次联系不到被告,只好诉至法院。

开庭审理前,承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联系,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被告魏某并非故意不还钱,主要是因为之前做生意,经营不善,导致资金紧张,未能按时还款。而原告李某多次催要,被告魏某讲出实情,自己暂时没有能力还钱,怕无颜面对朋友李某,想着打工挣些钱了还债。李某因家中有事,着急用钱,哪知好友变成“老赖”,不接电话。

承办法官考虑到两人是多年好友,努力为二人做调解工作,消除两人之间的误会。在承办法官一番苦口婆心的劝导下,被告魏某终于认识到自己赖账不还的行为给原告李某造成了困难,魏某承诺每月还款,但李某始终不愿意相信魏某的承诺,在这种情况下,法官通过讲人情,说道理,最终李某同意魏某分期每月偿还借款2000元,魏某妻子肖某也当庭向原告李某书写了还款保证书及还款计划。半月后,魏某主动到法院缴纳了当月的还款,李某收到魏某的还款,终于踏实了。此后的几个月,魏某按时将钱送到主审法官手中,由法官交给李某。

至此,这起借款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各方的困难也随之化解,双方多年的好友之情得以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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