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法院 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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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市法院 彩礼


来源:玉门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魏万庭
发布时间:2018/11/9 5:57:14 阅读次数:8642

 

“法官我把他家陪送的电视机和退赔的彩礼拿来了,我在法庭门口”,大清早某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早早来到玉门市法院花海法庭门口,联系办案法官。

这是一起典型索要彩礼的案件,案件令人深思,经过法官庭前调解,为双方无果的婚姻划上了句号。

马某某与某某原系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子女,由于双方婚后缺少沟通交流,某某因家庭琐事与公婆发生争吵,一气之下双方协议离婚但因退还彩礼一直无法调和婚前马某某经人之手给付某某及家人彩礼8万元,并选吉日摆宴席举行了结婚仪式,现因双方协议离婚后的彩礼返还问题诉至法院。受理后,法官从情理法入手,最终通过调解,某某返还马某某彩礼5万元。

彩礼在我国历史源远流长,其作为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的重要的民间习俗已经存在几千年的历史,经历了由民间习俗到国家法律再到民间习俗的历史过程,是中国婚姻制度变迁的历史见证。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当事人索要彩礼的数目也在不断增大,给案件的审理带来更多的麻烦,也更容易使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激化民间风俗习惯中因结婚而索要彩礼的陈规陋习,随着社会的发展愈演愈烈,由于对家庭责任心的缺失,社会矛盾的加剧,加重了家庭的负担,造成了社会的负面影响,值得我们正确面对和思考,提醒索要彩礼的家长,为了孩子今后的幸福生活,改变故有的陈旧思想,为社会的进步发展做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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