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瓜州县人民法院依法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贩卖毒品罪案件,在庭审过程中,依被告人的申请,曾参与本案侦破的3名民警出庭作证,这是该院首起由被告人申请涉及非法证据排除的刑事案件。
检察机关指控,2018年6月,被告人马某在向他人贩卖毒品海洛因,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在所交易的出租车上缴获疑似毒品海洛因两包,在其裤兜内查获疑似毒品海洛因一包,净重为14.36g,检测出均含海洛因成分。
本案在开庭审理时,被告人马某当庭提出在侦查过程中,办案民警对其存在殴打行为,申请非法证据排除,要求办理此起案件的民警出庭作证。法庭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负责侦查此起案件的3名办案民警依次出庭作证,就此案的侦查过程进行了陈述,并接受了审判人员、公诉人及辩护人对被告人提出的侦查环节中存在问题的询问,当庭播放了在抓捕及讯问被告人等环节的视频资料。该案将择期宣判。
该案的审理,充分落实了“两高三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体现了刑法准确惩罚犯罪,切实保障人权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