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上午,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酒泉市反恐领导小组的安排,组织干警在酒泉市东方广场开展了防恐宣传活动。
市法院干警不畏严寒,设立了反恐知识服务咨询台,摆设宣传展板,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宣传单、知识手册等相关资料,并耐心细致的为群众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颁布的重要意义,防范暴力恐怖袭击的常识,通过现场解说、图版展示等方式介绍了恐怖活动的主要类型、社会危险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于2015年12月27日,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3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2016年1月1日施行。该法是为了防范和惩治恐怖活动,加强反恐怖主义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