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门市人民法院经过积极努力,调整审理思路,将一起涉及21名农户的劣质枸杞苗木买卖案,通过调解,及时解决。
2016年3月,正值枸杞价格上涨,玉门市柳河镇的21名农户通过李某购买枸杞苗种植,不料李某贩卖的枸杞苗存在质量问题,给种植户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在乡政府、林业局的主持下达成协议,李某赔偿了部分损失,剩余部分一直未付。
经过两年多的索要,农户的赔偿款一直未付,眼看2018年就要翻过去了,李某还没有支付的意愿。2018年12月19日,农户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考虑此案涉及农户众多、赔偿款数额较大、案件性质特殊,组成由副院长为主的办案团队处理此案。通过向被告李某了解情况,向农户询问需求,再将双方组在一起调解,经过8天的努力,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李某当庭给付赔偿款。
至此,经过8天的不懈努力,将一起长达两年之久的索赔案成功化解,农户也当庭拿到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