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上午,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耀明,刑一庭负责人黄玉杰一行看望慰问瓜州县法院因公牺牲干警贾宏伟家属和因公受伤干警赵超,带去了党组织的温暖,送去慰问金和慰问品。瓜州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凯军,党组成员、副院长于生标,执行庭庭长王喜明陪同慰问。
在贾宏伟同志家中,杨耀明关切地询问其母亲的生活状况,叮嘱并勉励贾宏伟的母亲保重身体,化悲痛为力量,妥善安排好晚年生活,并表示组织上会尽力帮助解决家属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杨耀明还嘱咐随行的瓜州县法院领导,对因公牺牲干警的家属生活上要照顾、精神上要关怀,更要为他们排忧解难,真正落实各项抚恤政策和措施。
在赵超同志家中,杨耀明详细了解了赵超术后恢复情况,对赵超及其家属表示亲切慰问,嘱咐他安心静养、早日康复,要求瓜州法院领导做好家属的慰问安抚工作。
贾宏伟,男,汉族,中共党员,生于1983年1月,甘肃省定西市人,大学学历,法学学士,生前担任瓜州县人民法院执行庭法官助理。2018年9月29日上午,贾宏伟同志在执行案件途中,因交通事故不幸殉职,年仅35岁。贾宏伟同志坚持司法为民,依法履行职责,坚守工作一线,办理了大量执行案件,赢得群众良好口碑。2018年11月21日,被省法院追记个人二等功。
赵超,男,汉族,生于1989年10月,甘肃省瓜州县人,2017年12月参加工作,任瓜州县人民法院执行庭书记员。工作中敢于担当、能吃苦,勤奋好学、团结同事,协助法官完成了大量执行案件的送达、调查、执行等工作。2018年9月29日上午,赵超同志在跟随贾宏伟同志执行案件途中,因交通事故身受重伤,现正在康复阶段,2018年11月21日,被省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
贾宏伟同志因公殉职、赵超同志身受重伤,忠诚践行了“对党忠诚、敢于担当” 的职责使命,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了突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