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院长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市委政法工作及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简要回顾2018年全市法院工作,安排部署了2019年全市法院工作。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耀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利民主持会议,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全院干警、七县(市、区)法院院长、办公室(研究室)主任参加会议,各基层法院全体干警通过视频方式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2018年,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忠实履行法律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各项工作有了新的进步。一是审判执行工作成效显著;二是司法改革稳妥推进;三是司法为民有效落实;四是基层基础不断夯实;五是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会议强调,2019年,全市法院的工作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政法及有关会议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大力弘扬铁人精神,按照“班子务实创新,队伍团结奋进,工作争创一流”的目标,履职尽责,全面加强“四化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会议要求,全市两级法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在践行新思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上提高站位;二是在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上公正司法;三是在巩固执行成果,补齐工作短板上攻坚克难;四是在推进司法改革,信息化建设运用上务求实效;五是在落实“四化”要求,加强队伍建设上久久为功;六是在坚持重心下移,夯实基层基础上优化提升。
会上,通报了2018年全市法院绩效考核情况,表彰了全市法院先进集体和个人,会议还安排各基层法院院长、中院部门负责同志围绕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思路措施于明天上午进行座谈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