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法院“笨”办法解决“缠”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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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市法院“笨”办法解决“缠”官司


来源: 责任编辑:郑伟
发布时间:2019/2/20 15:45:13 阅读次数:2473

去年8月中旬,正是食葵授粉时,家住玉门市某村的老张经同村村民告知其食葵遭受损失,遂前往自家食葵地查看,发现食葵歪的歪,倒的倒,老张多方打探,认为是同村村民老林灌溉时疏于管理,水从渠道和闸口处溢出,淹了老张的食葵地中,加上刮风,食葵倒斜,影响了食葵授粉进而会影响食葵的产量和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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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林感到很冤枉,同队村民小董有半亩苜蓿地和老张的食葵地毗邻,小董借水浇地,老林想苜蓿地不大,就同意了,没想到水漫过田埂,将老张的食葵地淹了,本是好心,办了坏事。

老张要求老林赔偿其食葵损失,二人找到村里的队长调解,却各执一词,未达成一致意见。

入冬后,老张一纸诉状把老林起诉至玉门市人民法院,要求老林赔偿其全部食葵损失。玉门镇法庭及时通知被告老林办理应诉手续,了解到原、被告二人系同村村民及邻居,老张食葵地虽然被淹,但在秋收时,该受损食葵地经过补救仍有收成,老林表示希望通过调解的方式处理纠纷,请求法院调解处理。法官征求原告老张的意见,老张接受调解,要求老林主动来家里道歉且赔偿其全部食葵损失。

虽双方当事人都有调解意愿,但在食葵损失金额上存有较大分歧、相持不下,调解未果。

寒冬已至,没有下文的食葵损失赔偿纠纷是主办法官的一块心病。寒风凌冽中法官驱车前往原、被告所在村组,到原、被告家中做调解工作,发现双方当事人除系同村村民外,还是一墙之隔的近邻,平日常有往来,农忙时也相互帮助,案件得不到稳妥解决将会影响睦邻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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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决定到涉纠纷食葵地实地查看,由当事人领路,一行人来到现场,只看到作物被收割后留下的一片萧瑟,只剩枯黄的草梗、未化的积雪和耕地边缘干涸的水渠。

对无法确定的食葵受损面积,根据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及比划,法官以脚步丈量受损食葵地的大体面积。对无法确定的食葵损失程度,法官通过走访本村组种植同一品种食葵的村民了解本年度食葵收益情况,比对原告每亩食葵收入,估算出基本符合实际的食葵受损金额。在此基础上,法官对双方当事人细致耐心地做工作,从睦邻友好的关系出发,结合契合实际的损失测算结果,讲法理、融情理,分别对原、被告劝解疏导,最终原、被告对食葵损失金额达成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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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上午,被告老林带着食葵赔偿款来到法院,当庭交付案件款,同日下午,原告老张领取了食葵赔偿款,并写下撤诉申请书。出于原、被告系同村及近邻的考虑,法官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换位思考,没有通知双方当事人当庭对峙,缓解双方的对立情绪、紧张关系,避免了尴尬。

玉门镇法庭立足审判前沿阵地,深入基层、联系群众,面对欠缺法律常识、诉讼能力不足的当事人,不因为案件标的小而轻视对各方当事人利益的保护和对社会稳定关系的维护。庄稼是农民的命根子,面对涉农涉地的“缠”官司,玉门镇法庭经常通过主动走访、实地查看、巡回就地调解的“笨”办法,以接地气的、群众能普遍接受的方式处理纠纷。

(以上老张、老林、小董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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