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州县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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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县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来源:酒泉中院 责任编辑: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2/27 21:19:50 阅读次数:2461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19-2021年财政收支规划和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甘财预〔2018〕65号)精神,我院按照保障审判办案、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审判事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现将我院2019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瓜州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各级党委及上级法院制定的有关审判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向当地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当地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接受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与业务指导。

2、按照管辖的范围审理一审刑事、民事、商事、行政案件。 

3、依法审理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再审和上级法院交办案件。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5、负责对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抓好队伍建设,组织专业培训。 

6、对审判工作的具体应用法律进行调查研究,并在审理案件中注重发现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7、指导乡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8、负责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9、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10、负责司法统计和物质装备及司法警察管理工作。

11、接待涉及本院信访接待范围的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办理上级部门交办的重点信访案件,协调处理群众性突发事件等。

(12)负责其它应由基层人民法院办理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机关内设机构8个,包括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 、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庭(局)、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政治部(机关党委)。另外,还有县纪委派驻县法院纪检组。

(二)派出法庭5个,包括三道沟人民法庭、柳园人民法庭、南岔人民法庭、锁阳城人民法庭、双塔人民法庭。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19年部门收支仅包括机关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9年预算收入1742.72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213.21万元,增加137.01%,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度下达全省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二是下达全省法院非税收入安排的全省法院业务费、全省法院法庭运行经费及中央政法转移支付项目资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15.0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27.69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9年支出预算1742.72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213.21万元,增加137.01%,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度下达全省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二是下达全省法院非税收入安排的全省法院业务费、全省法院法庭运行经费及中移支付项目资金。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561.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7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15.0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19年基本支出1097.03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11.51万元,增长23.8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在年初部门预算中列入人员经费中。

(二)项目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318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18万元,增加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部门预算时下达了全省法院业务费、全省法院人民法庭运行经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

1、保障运转经费2个,主要是: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全省法院业务费。

2、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全省法院人民法庭运行经费。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18年预算持平。机关预计出国(境)团组数0次,人次数0人;直属单位预计出国(境)团组数0次,人次0人。

(二)公务接待费3.08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67万元,增长27.80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案件数量增加,各项业务检查较上年有所增加,造成公务接待费增加了。院机关预计国内公务接待50次,人数240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4.7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7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51.9万元,增长405.4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公务用车达到报废条件,需购置执行办案车辆。

(四)培训费11.25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8.95万元,增长389.1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干警培训人数及次数较2018年有所增加。

(五)会议费0万元,2019年预算未安排会议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248.43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59.76万元,增长180.1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预算未将项目支出列入预算,而2019年增加了项目支出中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且由于案件大幅上升造成差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开支较2018年有所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预算公开表10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19年本部门共有1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19年计划征收1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省法院机关及直属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1.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1.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656.49万元。其中:业务用房7223.44平方米,价值1658.30万元。部门共有公务用车8辆,价值149.79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五)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9年预算中没有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七、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指县人民法院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县人民法院用于缴纳养老保险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指县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县人民法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县人民法院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县人民法院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人民法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附件: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瓜州县人民法院

2019年2月26日

瓜州法院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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