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法院微信巧调解,司法为民落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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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市法院微信巧调解,司法为民落实处


来源:玉门市法院 责任编辑:魏万庭
发布时间:2019/3/19 11:20:36 阅读次数:2647

近日,玉门市人民法院花海法庭,巧用微信群,使得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得以成功调解节省了诉讼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提高了审判效率,使处于外地的当事人免予奔波之苦。这得都益于如今微信、QQ等网络即时聊天工具在人们生活中应用越来越广,进一步为基层法庭解决人民群众矛盾纠纷提供了新的方法和思路

原告某与被告某本是熟人朋友。2017年被告田某因资金周转为由向原告借款20000元,双方约定还款日期后,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被告转付20000元。借款到期后,原告被告多次索要欠款,但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诿拖延,无奈之下,就将田某起诉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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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海法庭法官收到案件后,立即展开了调查,调查中了解到,双方都有调解意向,但田某近两年一直在新疆务工,且已经在新疆定居,被告到庭调解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这给案件的办理带来极大的困难。经过法官深思熟虑后,当即决定,尝试借助微信促成两人“面对面”调解。在得到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传唤原告到法庭,建立微信群,双方通过微信群视频的方式,进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调解”。调解中,双方当事人就支付金额、支付时间、诉讼费负担、付款方式进行了沟通、协调,并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案件圆满解决。调解结束后,田某对自己的行为赔礼道歉,并表态将积极筹钱偿还借款。对于微信调解的效果,陈某、田某表示体验很好,非常认可。

该案成功调解后,花海法庭全体干警针对本次案件进行了深刻总结。总结中提到,借助微信调解,不仅提高了办案效率,也方便了当事人能及时参与到诉讼中来解决了当事人诉讼苦、应诉远等难题,这不仅充分体现了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工作主线基层法庭的调解工作开辟了一条新途径花海法庭将在往后的案件调解中,积极将信息化手段融入审判调解工作当中,探索完善线上调解等多元化的调解方式,让调解变得更方便、更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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