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中院第二党支部召开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并民主评议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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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中院第二党支部召开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并民主评议党员


来源:酒泉中院 责任编辑:阎晓斌 李文娟
发布时间:2019/3/14 10:57:34 阅读次数:2120

3月13日,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党支部召开2018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并民主评议党员。党组书记、院长杨耀明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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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杨耀明组织传达学习了习近平在参加甘肃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第二党支部书记董海从2018年履职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019年的工作思路及下一步措施几个方面向大会进行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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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名党员同志围绕院机关党委《关于各支部召开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确定的会议主题,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等方面,逐一查摆问题不足,深层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其他党员本着不回避、不遮掩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共同进步的原则开展了相互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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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耀明在发言中,对第二党支部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指出,2018年度第二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照院机关党委的统一安排扎实开展各项工作,被表彰为2018年度优秀党支部,工作成效明显。在今后的工作中,第二党支部要继续保持和发扬良好作风和工作状态,抓好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和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紧密结合审判执行工作抓出新成效。他要求,一是要继续坚持并充实组织生活会,通过形式多样的组织生活,不断增强第二党支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二是要在支部学习过程中突出党建先锋引领,及时把新思想、新活动、新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党员,在全支部树牢终身学习的理念;三是要发挥“传帮带”作用,发挥本支部老党员多、资深法官多的特点,利用党课培训、审判实务研讨等形式,促进支部党员同提高、共进步。

会议还通报了此次组织生活会的准备情况,并对支部班子和全体党员进行了民主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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