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中院院长杨耀明参加金塔县“共植胡杨·共享绿色”义务植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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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中院院长杨耀明参加金塔县“共植胡杨·共享绿色”义务植树活动


来源:酒泉中院 责任编辑:殷庭虎 阎晓斌
发布时间:2019/4/11 0:00:00 阅读次数:2546

春回大地万物苏,植树添绿正当时。4月10日上午,按照市委安排,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耀明在金塔县环城防护林建设基地参加“共植胡杨·共享绿色·共建万亩军民圆梦林”义务植树活动。金塔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龚海宏及部分干警参加植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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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位于金塔县城西的防护林建设基地上,人头攒动、热火朝天,植树现场呈现出一派忙碌有序的劳动景象。杨耀明与干警挥锹挖穴、扶正树苗、填坑培垄、踩实新土,每一道工序都一丝不苟,干劲十足。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劳动,一排整齐的胡杨树苗排列在基地之上,让金塔城西防护林基地显得格外生机盎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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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耀明一边植树,一边与干警交谈,他表示,新时代我们要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发扬航天精神、胡杨精神,参与美丽酒泉建设,保护自然生态,共同呵护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

据了解,此次“共植胡杨·共享绿色·共建万亩军民圆梦林”义务植树活动,是继去年“共建万亩军民融合林”后,金塔县集中开展的又一次大规模治沙造林活动。2019年金塔县计划完成人工造林7.45万亩,栽植以胡杨为主的苗木90万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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