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中院举办书记员业务技能培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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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中院举办书记员业务技能培训会


来源:酒泉中院 责任编辑:张春妍 原博
发布时间:2019/6/18 8:42:24 阅读次数:2085

6月14日,酒泉中院举办了书记员业务技能培训会,由中院审管办副主任寇晨主讲,各业务庭室书记员共计30人参加了培训。

书记员作为重要的司法辅助人员,其工作质量对审判质效的提升举足轻重。近年来,中院不断加强书记员队伍建设,成效明显,但仍存在水平参差不齐、司法服务意识不足、岗位技能欠缺等问题。

主讲人通过自身书记员工作经历,强调做好书记员工作,首先必须具备“三个意识”,一是本位意识,书记员要具备一个司法工作者应当具有的自信、庄严、神圣和权威;二是配合意识,在司法实践中书记员所担任的角色是审判人员的助手、参谋,必须要以审判人员的司法意识为主线;三是责任意识,要做到对当事人负责、对法院负责、对自己负责。

主讲人与书记员们分享了庭审记录及各类笔录制作技巧,一是做到如实反映力求有言必录要反映出当时场景的全过程。三要记录好技术术语、方言、口语以及有关行话。四记录时要精神集中做到耳、脑、眼、手配合好。五记录不能断章取义,要繁简得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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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中还以卷宗入卷材料黑边、歪斜、模糊等常见问题为例,结合中院《卷宗装订细则》,对装订规范进行了强调:要严格按照A4纸的标准来做卷宗材料对于非A4纸的材料,要经过裁剪粘贴处理;材料过多过厚时,应分册立卷,做到下齐右齐;同时注意案卷的妥善保管

参训人员表示,次培训紧扣书记员工作实际,采取讲解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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