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法院四项措施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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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法院四项措施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效


来源:金塔县法院 责任编辑:殷庭虎
发布时间:2019/8/29 17:21:56 阅读次数:2734

审判质效是人民群众评判人民法院工作的标准,审判管理是人民法院实现司法公正、提高审判质效的重要保障,金塔县法院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一主线,以开展审判管理规范化、信息化、科学化为抓手,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效。

一是加强案件流程管理监督,规范审判权行使。完善《案件流程管理》等制度,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加强审判程序监控和节点管理,严格规范立案、送达、排期开庭、归档等程序,保证审判工作各环节严格按法定程序高效运行。并坚持立审分离、审执分离、审监分离原则,统一立案,归口管理,统一排期开庭公告,统一跟踪催办,确保审判质量和效率。

二是健全审判管理机构,强化案件评查监督。明确细化审管办工作人员职责分工,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和审判监督。以监督强化审判管理为切入点,对所有审结、执结和被改判、发回重审案件进行质量评查,重点抓好经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案件的评查,从中发现问题,倒逼审判人员综合素质和案件整体质量水平不断提升,确保案件均能做到程序合法,认定事实清楚,采信证据得当,适用法律正确,裁判结果公正,文书制作规范,审判效率较高。 

三是完善重点指标通报制度,督促完成各项指标。审管办逐月通报各业务庭和员额法官的收结案数及质量指标、庭室卷宗归档情况、庭审直播情况、案件上诉发改、法官办案数等情况,同时做好司法统计工作,并上报司法统计分析材料。对评查结果实行“一月一讲评”和 “一月一通报”的定期讲评、通报制度,今年前8个月,评查案件1636件,案件优质率达到97%以上,确保了审判质量,促进了审判质量与效率的进一步提高。

四是落实审判质效评估工作,严格审判绩效考评。制定《金塔县人民法院案件差错责任追究办法》,将案件质量和效率、裁判文书评查、庭审评查等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制定案件质量管理奖惩制度,对被改判、发回重审且存在差错瑕疵的案件进行通报批评,建立法官业绩档案、廉政档案,与法官晋职晋级挂钩,客观评价法官的工作业绩和廉洁办案情况,不断提高法官履职尽责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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